安徽/淮北-2025-09-28 00:00:00
医院日常宣传标识标牌服务项目(二 次)候选人公示
医院日常宣传标识标牌 
同类项目: 宣传标识标牌***;
*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服务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日常宣传标识标牌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淮北市相山区帝诚装饰工艺社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和协大厦 **** 室
投标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安徽新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金色阳光花园*幢****
投标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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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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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医院日常宣传标识标牌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医院日常宣传标识标牌服务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医院日常宣传标识标牌服务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价格 [****]*** 号文规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号(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武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星美凯龙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