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洪梅医院护理院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09-01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东莞市洪梅医院护理院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东/东莞-2025-09-0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医院护理院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及调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详细评审”的“商务部分”中的“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评审标准中“须提供以上服务人员在投标(响应)截止日之前(开标当月不计)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参保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更正为“以上服务人员须提供一份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由上述人员提供服务。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本项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详细评审”的“商务部分”中的“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评审标准中“须提供以上服务人员在投标(响应)截止日之前(开标当月不计)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参保证明材料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更正为“以上服务人员须提供一份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由上述人员提供服务。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本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次更正为采购文内容件更正,具体更正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东莞市洪梅医院护理院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洪梅医院

地址:东莞市洪梅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自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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