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26 00:00:00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光场多重投影矫正系统开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光场多重投影矫正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光场多重投影矫正系统开发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大学(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辽宁数联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投标报价:******.**元)
招标人: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安创谷二期
联系人:李亚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室
邮编:******
联系人:徐忻、许沁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