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邹城市营西北路928号房屋建(构)物及土地使用权
2025-09-28
山东/济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邹城市营西北路928号房屋建(构)物及土地使用权
山东/济宁-2025-09-28 00:00:00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邹城市营西北路***号房屋建(构)物及土地使用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邹城市营西北路***号房屋建(构)物及土地使用权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发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保障分公司
标的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邹城市营西北路***号房屋建(构)物及土地使用权
交易机构名称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 金额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资产交易行为涉及的税费,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测绘出图费用及后期恢复、装修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受让资产后自行与承租方协商清退及移交工作。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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