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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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次)公开招标征询意见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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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次) 项目编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就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第二次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二)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一)意见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前; (二)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三)意见接收机构: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人:刘先生; (五)联系电话:***********; (六)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一)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二)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四)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天瑞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温州市瑞安市莘塍街道龙翔大厦*楼***室/乐清市双雁路***号三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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