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9-26 00:00:00
晋安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补充通知部分:
*、招标公告中*.*条修改为如下: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资格: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家,应由承担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负责实施。”
*、招标公告中*.*条第(*)款修改为如下: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注册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招标公告中*.*条第(*)款“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中的“设计咨询负责人”修改为如下:“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其余不变。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第*条修改为如下:
“*.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资格:具体为: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家,应由承担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第*条第(*)修改为如下: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注册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第*条第(*)款“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中的“设计咨询负责人”修改为如下:“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其余不变。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资信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信用评价(*分)”修改为“一律对所有投标人按企业信用评价*分满分计取。”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资信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管理机构(*分)”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另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加*.*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加*分。本项满分*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建设规模”修改为如下:“共计新建、提升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包括:晋安区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晋安区总医院象园分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晋安区总医院宦溪分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晋安区总医院日溪分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晋安区总医院茶园分院提升改造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等。”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业主”修正为“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中有关“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再澄清如下: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四项专项咨询服务内容的其中一项专项咨询服务内容的,其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即可计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