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5-09-26 00:00:00
【答疑澄清】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 *天*小时**分*秒
是否逾期: 否
-
答疑澄清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提交
-
提交节点:********** **:**:**
-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
-
招标人确认
-
办理状态:请审核
-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
-
发改委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
-
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同 意
-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歙县境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公开招标 | ****.**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经投标人反映,本项目图纸文件存在打开无法查看的情况,现重新上传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紫阳路**号、黄山市歙县徽城镇行知大道(歙县二水厂内) 联系人:方先生、方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富资小区****栋*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图纸.***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公开招标 | ****.**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适用√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紫阳路**号、黄山市歙县徽城镇行知大道(歙县二水厂内) 联系人:方先生、方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富资小区****栋*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公开招标 | ****.**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投标业绩加分项要求: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不包括土建部分的金额)的自来水厂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合同清单中必须包含一体化净水设备、自控、电气、加药、水泵、阀门等,合同内容需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合同清单中不能体现上述要素,是否可以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厂家业绩可行? 答: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业绩须提供包含一体化净水设备、自控、电气等详细内容的合同清单扫描件,旨在确保业绩的真实性与相关性。原则上以合同清单为准,若确无法体现,可提供业主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后附清单并盖章作为补充材料。厂家业绩不属于投标人自身业绩,不予认可。 *、阀门推荐品牌:上海赫伯特、广东永泉、上海冠龙、添理仕、班尼戈,这几个推荐品牌明显不在同一层次上,广东永泉占有明显优势,而广东永泉明确表示不给报价和资料,建议重新推荐品牌或删除广东永泉。 答:招标文件附件推荐品牌一览表技术规范备注中“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设备材料推荐品牌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也可以选择品牌档次不低于推荐品牌的其他品牌。”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企业认证”此项评分办法修改为“投标人通过*******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本证书在有效期内有*项得*分,满分为*分。注: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截图界面包含网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人综合实力”,此项评分办法修改为“*.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分(提供相关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得*.*分(提供相关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删除招标文件附件推荐品牌一览表(技术规范)中“模块化净水装置主体及内装的网格、集水槽、斜管、滤头、滤板、排泥管等需为同一品牌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紫阳路**号、黄山市歙县徽城镇行知大道(歙县二水厂内) 联系人:方先生、方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富资小区****栋*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