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9-26 00:00:00
砀山县高铁新区纵九路建设
同类项目:纵九路建设***;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砀山县天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砀山县高铁新区纵九路建设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公开询比。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公开开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晟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鸣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媒体: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招标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砀山县天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人民东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砀山县高铁新区纵九路建设项目澄清公告一
砀山县高铁新区纵九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澄清公告一如下:
*、本项目设计费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为准。
*、联系方法:
采购人:砀山县天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人民东路*****号
联系人:汪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李旭东,邢超
电话:***********,***********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