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9-26 00:00:00
(人事处)重阳节奉贤生态文化之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年重阳节奉贤生态文化之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阳节奉贤生态文化之旅
*.服务时间:**** 年**月,具体日期根据合同双方约定执行。
*.预算金额:人均费用不超过***元人民币,总预算为*****元人民币。
*.服务内容:承担重阳节奉贤生态文化之旅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应的旅游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正*副,密封装入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将密封好的文件送至上海市外青松公路****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室,李老师收。同时请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注: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四、联系方法: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
地 址:外青松公路****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