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5-09-26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岑溪市岑溪中学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致远教学楼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一)澄清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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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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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号)文件规定,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分计。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岑溪市岑溪中学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致远教学楼项目.****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岑溪市岑溪中学教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致远教学楼项目*澄清公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