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6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井研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5-09-26 00:00:00
井研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井研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井研职中信息化提升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羊区兴蓉诚意贸易商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鹏街**号*层

被投诉人:四川省井研县高级职业中学

地址:井研县研城镇城西街***号

被投诉人: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井研县千佛镇石家桥村兴盛路*号(千禧家居斜对面)

相关供应商:成都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井研县高级职业中学井研职中信息化提升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小组以“未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证明材料”为中,否决青羊区兴蓉诚意贸易商行(个体工商户)的投标资格,属于错误适用法律法规,违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政府采购公平性原则。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涉嫌虚假响应,检测内容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评审过程因检测标准缺失导致评审不统一,违反公平原则;采购文件设置非国家强制性检测要求存在重大缺陷,谈判小组未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井研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