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09-26 19:18:52
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给水管网安装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给水管网安装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建发改投资〔****〕*号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建宁县;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估算投资约***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给水管网安装建设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
*.*工程设计费:*.***万元,最终按经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预算审核金额为基数计取;
*.*质量标准:提交的报告文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项目审查。
*.*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或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玖佰元(¥****元)。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周六、周日照常上班),到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费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分,提交地点: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号亿兴大厦*幢*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及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号
邮编:******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号亿兴大厦*幢*层***
邮编:******
联系人:余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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