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23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报废存货一批转让
2025-09-26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323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报废存货一批转让
辽宁/沈阳-202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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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报废存货一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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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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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报废存货一批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签订后,*天内受让方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全额货款到产权机构指定账户,逾期不交,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拍卖佣金、机构服务费完成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工期、拆除、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拆除、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出现上述问题,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账户中进行扣罚,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由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返。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网站和中拍平台网站*****://******.******.***.**报名。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自行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等相关附件,须在现场踏勘时携带公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报名时提交合格的资质资料等,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报名成功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 *、签订合同后,受让方应在支付全部价款及办理与进厂提货相关的手续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时到转让方指定地点提货,采取受让方自提方式,受让方在提货过程中车辆、设备、装运、场地清理等所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在提货之日起**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提货出厂。 *、本次转让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吉林石化公司无关。 *、现场不能动火拆解,要求整体提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