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二)
2025-09-2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二)
安徽/合肥-202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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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二)如下: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设置的“*.*.*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窗帘采购及安装业绩”这一条款,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求:删除资格条件和评审项业绩要求。或者删除业绩的金额要求、验收证明和中标通知书要求,仅提供窗帘(面料)业绩即可,无需特定窗帘采购和安装的字眼。只需有同类产品和同类产品面料字眼即可。

答:项目工程货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业绩设置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因此,本项不作修改。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主观性过强,未量化细化,缺乏客观判断标准。明确违反中国政府采购网指导案例*号《**仓库资格招标项目投诉案》、案例八《宏观的评标标准不好用》和其他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

请求:重新制定评分标准,对所有评审因素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每一项评审因素的具体得分点和对应分值,取消“优、良、一般”等模糊性表述,确保评分标准客观、明确、无歧义,减少自由裁量空间。

答:项目工程货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评分设置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因此,本项不作修改。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将“单项合同金额***万及以上业绩”设为资格准入条件的同时,又在评审因素中对此类业绩设置了加分项。

请求:删除资格条件和评审项业绩要求。或者删除业绩的金额要求、验收证明和中标通知书要求,仅提供窗帘(面料)业绩即可,无需特定窗帘采购和安装的字眼。只需有同类产品和同类产品面料字眼即可。

答:同第*条。

*、政采货物类项目应当只能以低价作为基准分,现有招标文件设置具有违规性!

请求:调整价格分为低价基准分。

答:同第*条。

*、采购产品未按国家强制性要求进行阻燃要求,或阻燃要求过低(不符合医疗场所和国家标准要求)。应当予以调整明确,利于采购方、使用方用到好的产品,同时利于统一广大投标人报价基准。

请求:调整所有纺织产品阻燃标准为:水洗**次后检测依旧符合************阻燃*级、************ **级和*********** **级要求,并提供对应检测报告附发票为证。我方建议和要求本项目接受所有投标人监督。所有投标人都可参与验收、抽检环节。保证业主真正买到好地产品,符合阻燃、安全要求的产品。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供货要求“五、投标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中已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及使用标准。文件中国家标准系指************或***********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为:“****年**月******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其余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号

邮编:******

联系人:邓工、邰工

电话:*************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号五矿大厦**楼

联系人:王杨同乐、费婷、郑瑞珂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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