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09-26 00:00:00
泉州市第一医院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转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泉州市第一医院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一医院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招标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每年人民币*****元整(不包括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或其他专项法律服务费)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该采购项目****年*月*日**月**日、****年*月**日***日在医院网站公示,均只有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家报名,现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供应商信息
(一)供应商名称: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
(二)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号万科中心*座**楼
四、公示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
五、异议受理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异议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一医院
(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号
(三)联系人:骆女士
(四)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泉州市第一医院
****年*月**日
附件
(一)为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包含口头和书面意见;
(二)为医院草拟、制定、审核法律文书、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根据医院的需求提供法律意见,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三)参与医院重大对外谈判与磋商活动,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四)参与医院依法执业,法制建设等重大活动;
(五)为医院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六)为医院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医院的内部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医院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七)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参与“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制定医院“合同法制审核”工作方案,每年进行审核及修订合同以***份为限;超出***份的,按每份***元收取额外服务费,每顾问年度根据工作量结算;
(八)为医院的员工开设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或其他形式的法律宣传;
(九)在医院需要的时候,指派律师代理医院的诉讼、仲裁案件(另行协商委托、代理费用给予优惠);
(十)根据医院需要,遇到院方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能在*小时内到达医院参与处理;
(十一)办理医院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十二)以上事项均需在医院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并按医院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