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5-09-26 00:00:00
根据工作需要,我分局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年黎平县五里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线监测设备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名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黎平县五里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各一台。
(四)服务时间:****年**月**日前。
(五)采购预算:捌万元整(¥*****.**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
(七)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比选单位资料投交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比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质符合声明;
(四)比选报价单;
(五)类似业绩复印件;
(七)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等
(六)比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以上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合作单位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单位按照采购评分办法(详见附件)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合作单位,如出现评分相同排序为第一名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为第一名。
五、比选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比选单位于****年*月**日**:**分前将比选资料报送到指定地点。
六、比选资料报送地点
比选资料送至黔东南州黎平县天籁御泉*栋*层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一式*份,可邮寄。
联系人:严明慈(联系电话:************)
七、其他
(一)参加比选的单位在递交比选资料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没有仔细阅读本公告而导致报价作废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比选资料要求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资料,不予受理。
(三)评分办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评分办法及技术参数要求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
****年*月**日
附 件:
评分办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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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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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分 (**分) |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 *.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最后报价。 *.本服务由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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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分) |
业绩 (**分) |
投标人****年*月*日至今具有与环保部门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 *.与政府部门签订同类项目设备销售合同,每提供*个销售合同得*分,最多得**分。 注: ①.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同类项目指所投产品需包含与本项目监测指标(氨氮、总磷)一致的项目; ③.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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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分) |
承诺*年质保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得**分。注: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鲜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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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 (**分) |
供应商具有下列认证证书: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有效的***********信息技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注: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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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兼容性(**分) |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满足得**分,不满足不得分。 *.所投产品需接入原设备厂家系统,即获得原设备厂家技术支持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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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分) |
供应商获得过相关领域(水环境类)科技奖项的: *.获得国家级奖项(表彰)的,提供*个得*分; *.获得省部级奖项(表彰)的,提供*个得*分。 注: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批复文件。 | |
二、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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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满足下列要求: 氨氮 *.*测量原理: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测定范围:*~** **/*(可扩展) *.*量程漂移: ***低浓度漂移:≤*.*** **/*;***高浓度漂移:≤*.*% ★*.*重复性误差:≤*%; ★*.*定量下限:≤*.*****/*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水样浓度***;*.* **/*,绝对误差≤*.* **/*;水样浓度≥*.* **/*,相对误差≤**.*%;; *.*最小维护周期:≥**** *.*电压稳定性:±*.*%; 一致性:≥**.*% 总磷 *.*测量原理:过硫酸钾氧化*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测定范围:*~****/*(可扩展); *.*量程漂移:±*%; ★*.*重复性误差:≤*.*%; ★*.*零点漂移:±*%;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次 *.*电压稳定性:±*%; 注:*、“★”内容需提供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 *、未打“★”的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参数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采购人有权核验成交候选人(或生产厂商)相关证书、检测报告的原件。供应商如不能按照响应文件提供的材料提交原件,将按虚假应标处。 |
三、技术文件
(一)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装箱清单;
(二)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报告;
(三)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操作和维护手册以及说明书等;
(四)产品合格证。
四、服务要求
(一)安装、调试和验收。供货商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经用户同意签字才正式交付使用;
(二)技术服务。供货商应提供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技术服务保障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