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9-26 00:00:00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共享交换服务比选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供应商;政府采购;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障资金;公章;采购项目;工作方案;交通工程;经营活动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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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项目名称: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项目预算:*万元
采购需求: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基础上,将系统中各建设单位填报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数据加工处理后,通过接口服务方式共享至市数据共享平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上午**点前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盖章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号南京交通大厦:
*.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加盖公章);
*.拟委任人员资格能力,近五年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作方案。
我们将结合报名单位的行业业绩、报价、拟委任人员资格能力、工作方案等方面的情况,从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中综合评选,择优推荐一位成交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号交通大厦。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