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5-09-26 00:00:00
襄州财政局关于对****年环卫市场化改革运营服务费*标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环卫市场化改革运营服务费*标包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路杰鑫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郜西街**号
被投诉人:襄阳市襄州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西湾路
相关当事人:襄州区伙牌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魏樊路***号
三、基本情况
湖北路杰鑫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人民政府与襄阳市襄州区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发布的襄州区伙牌镇****年环卫市场化改革运营服务费*标包(伙牌镇镇区、园区沿街垃圾桶(箱)及全镇**个村(社区)范围内垃圾桶(箱)的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我局依法对相关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予以受理,把投诉书副本及投诉答复通知书分别送达被投诉人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人民政府和襄阳市襄州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同时向此*家单位送达暂停采购活动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书答复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项目招标需求(垃圾清运)与特定资格要求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三评标标准的(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设有响应文件编制*分,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内容;
投诉事项*:本项目投标人湖北亿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回复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结束。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二条,我局认定此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理书之日起*个月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襄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襄州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