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26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2025-09-26 00:00:00
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
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万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牛集镇空气监测系统站房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参见谈判文件。

三、本项目公告时间:****年***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年***

五、成交人名称、成交金额:成交单位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

六、本项目公示期:自****年***日至****年*****:**时。投标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七、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人: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

人:马书记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万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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