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5-09-26 00:00:00
邻水县护城河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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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护城河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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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邻水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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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邻发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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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安市邻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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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邻水县护城河及沿岸进行综合治理,其中护城河综合治理工程约***,包含河道整治、管网工程、配套步道及绿化工程等;沿河风貌整治工程,包含临街市场整改,沿河商铺店招及摊位整治,改造停车位、充电桩及其他街区改造工程和配套设施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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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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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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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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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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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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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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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本公告招标招标估算金额为*****万元,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各标段的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号和发改价格[****]***号文收费标准下浮**%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二、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年*月*日以来至少已完成*个市政公用工程分类项目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三、本项目拟配备*人。 ①、项目负责人(*人):须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方章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方章中注册证书及与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职称完整证明材料和可供查验的四川人社部门查询截图)。 ②、专职技术人员(*人):均须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其中至少*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完整证明材料及可供查验的四川人社部门截图);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个月社保明细证明材料。 四、本公告内容仅暂时预估项目招标代理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 五、中选单位的投标人员均须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比选系统内人员保持一致。 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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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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