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2025-09-26 00:00:00
青阳县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合作运营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合作运营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医视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南路临湖社区二期**商铺***号
中标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青阳县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合作运营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本项目以合作运营的模式,采购人提供场地,供应商提供人员、软件及相关设备,并上缴固定年费的方式入驻青阳县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泓、陈莉、高文俊、陈素平、汪文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六安市中医院配镜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池州市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合作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阳县中医医院
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秦辉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