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系统改造2024-JQ05-F1223(二次)结果更正公示(第一次)
2025-09-26
天津 变更澄清
信息化系统改造2024-JQ05-F1223(二次)结果更正公示(第一次)
天津-2025-09-26 00:00:00
天津-2025-09-26 00:00:00
信息化系统改造***************(二次)结果更正公示(第一次)
我部对信息化系统改造(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系统改造(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 ****年**月**日 — ****年**月**日
四、变更原因
采购包*:
公示期间收到质疑。废标,重新组织。
五、变更内容
采购包*:
原公告的采购包*(采购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公示期间收到质疑。废标,重新组织。。
六、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无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助理
联系电话:************、***********(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解答内容仅限质疑事项,不包含采购文件解读、投标流程、保障金退还等非质疑事项。)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号门丰巢快递柜。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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