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2025-09-26 00:00:00
发布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李建项目负责人:李晓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宝圩镇**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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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其他,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 *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存档,一正三副,封面盖章,盖骑缝章;电子文件*盘*份。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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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 *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存档,一正三副,封面盖章,盖骑缝章;电子文件*盘*份。 工程结(决)算约定,项目已竣工结算、决算以市投审中心审核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若项目被列入审计项目,则以市审计局最终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 |
二、原第五章 合同文本
工程付款方式:
更正为:
工程付款方式:
*期:支付比例**%,签订施工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总额的**%;
*期:支付比例**%,工程量进度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总额的**%。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期:支付比例**%,结算财审报告书出后,开具结算价*%的保险或保函等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项目已竣工结算、决算以市投审中心审核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若项目被列入审计项目,则以市审计局最终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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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化州市宝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化州市宝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登高月岭汇贤楼***房**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
电话:************
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