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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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川县****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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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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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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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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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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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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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川县城区**个小区共**栋建筑进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路面改造 ***** 平方米,地面硬化*****平方米,给排水管网改造****米,消防用水管****米,垃圾收集站**个,绿化****平方米,安防监控工程*项,路灯***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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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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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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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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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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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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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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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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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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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石云荣【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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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君【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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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桂林市家教家风基地;*永福县图书馆综合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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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拓宏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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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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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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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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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凤月【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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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玉【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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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学楼项目;*.大浦高速灵山县新圩檀圩文旅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那东村农房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 奖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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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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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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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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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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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徐兰英【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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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碧【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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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北海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搬迁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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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志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否决原因: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封面或正文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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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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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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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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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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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