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改善人居环境)-配套道路工程-永嘉县楠溪江站站前前进路(北部通道-枫林大道东延段)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5-09-26
浙江/温州 中标结果
永嘉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改善人居环境)-配套道路工程-永嘉县楠溪江站站前前进路(北部通道-枫林大道东延段)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浙江/温州-2025-09-26 00:00:00

永嘉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改善人居环境)*配套道路工程*永嘉县楠溪江站站前前进路(北部通道*枫林大道东延段)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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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改善人居环境)*配套道路工程*永嘉县楠溪江站站前前进路(北部通道*枫林大道东延段)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公示

项目编号:*********

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永嘉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改善人居环境)*配套道路工程*永嘉县楠溪江站站前前进路(北部通道*枫林大道东延段)工程*勘察设计,于****年*月**日上午**:**分在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中标候选人为:上海中凯华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李皓;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质量要求:合格,成果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开始*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并提供与该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反映的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详尽的有效线索。

招标人: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虞工 *************

投诉受理部门: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未中标单位: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穗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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