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5-09-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培智教学个别化评估、资源及律动室建设(五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凯捷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公园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诚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罗汉洞路*号附***(江语丽府)
四、基本情况
四川诚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资中县特殊教育实验学校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培智教学个别化评估、资源及律动室建设(五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诚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培智教学个别化评估、资源及律动室建设(五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第一候选人为成都童蒙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诚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结果公示中,其结果公告内容存在不公开、不透明、不合理行为。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成都童蒙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善行”这个品牌的生产厂家销售许可授权书,无权使用善行这个品牌和“善行”这个商标参与本项目投标,已侵犯了生产厂家的知识产权和成都凯捷迅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利益。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对售后服务的虚假承诺投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资中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