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09-26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浙江/金华-2025-09-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病理中心综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路**号*幢***层

被投诉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金衢路****号

被投诉人*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富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号*幢北楼*至*层、*幢南楼*至*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病理中心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及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网页篇幅字数限制,详见附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病理中心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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