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5-09-26 00:00:00
为做好黔东南州消防救援队装备建设项目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拟对黔东南州消防救援队装备建设项目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类别
服务类。
二、项目名称
黔东南州消防救援队装备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比选公告,由评审小组对符合比选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就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进行综合评分,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四、项目代理内容
依法组织招标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组织成立评审小组、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处理质疑等与招标投标相关工作。
五、代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采购州消防救援队车辆装备器材共****(辆、件、套),主要包括指挥车、运输车、消防车等车辆**辆,及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灭火类、水域救援类、侦检器材、通信类、抢险救援器材、被装等消防救援装备器材****(件/套)。采购资金不超过****万元(实际采购预算金额以州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为准)。
六、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贵州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单位。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选择标准及要求
本次采用比选方式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得超过《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包括本次招投标代理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取的人工费和企业内部管理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专家审查、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等)。招标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委托人不作补偿。
八、比选材料要求
递交的文件材料(加盖公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报价人资格条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
*.报价函;
*.比选文件、响应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密封包装,一式四份。
九、报名、评审时间
报名方式及资料: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梳理并密封、胶装成册,同时在递交材料时需单独整理一套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办法)中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密封、胶装成册,与比选响应材料一并交到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下午**时前。
评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材料提交截至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十、联系方式
材料投送地点:凯里市北京东路**号大礼堂州政府综合办公楼州应急局***办公室。
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网站(*****://***.***.***.**/#)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
附件:*黔东南州消防救援队装备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比选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