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宿舍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子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25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宿舍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子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2025-09-25 00:00:00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宿舍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子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发布时间:**********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现对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宿舍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宿舍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子项目

二、招标单位: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西南侧

四、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西南侧,拟建** 号宿舍楼,总建筑面积 *******。宿舍后方的红线位于现状坡地,需开挖形成人工边坡,本次对该边坡进行支护施工。边坡长度****,最大坡高 **.***,最终以招标图纸为准。

五、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含税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拟派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地质(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拟派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至********日(工作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在线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秒******秒(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号广东省科学院珠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会议室。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分**秒。

十三、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号广东省科学院珠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网(***.***********.***)和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十五、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网址:***.***********.***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