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3795]白云区槎头车辆段(一期)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26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JG2025-3795]白云区槎头车辆段(一期)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广州-2025-09-26 00:00:00
广东/广州-2025-09-26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区槎头车辆段(一期)地块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区槎头车辆段(一期)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白云区槎头车辆段(一期)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公示名称 | 白云区槎头车辆段(一期)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时*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万元)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及符合发包人要求,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 ***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马世云 | 资质资格:粤****************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主)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林 | 资质资格:湘****************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万元)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及符合发包人要求,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 总工期为***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姚睿 | 资质资格:陕****************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严工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