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31,675.06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306%)挂牌披露
2025-09-25
上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31,675.06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306%)挂牌披露
上海-2025-09-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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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不代表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外或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受让:*.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如有);*.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如有);*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如有);*.上述第*至*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如有);*.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文件及该等报告或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披露公告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披露公告期满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信息发布期间,如果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则需按照转让方认可的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个工作日后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与竞价,并履行完交易所相应的程序后,方可认定成交,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在交易所的组织下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竟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成的部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不代表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保证金在出具交易凭证前从上海联交所账户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方需配合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将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自行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相关监管机构报备手续,转让方给予相应配合;(*)如本方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应付未付转让价款等违反产权交易合同的行为,转让方有权选择:①继续履行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意向受让方就应付未付转让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②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意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全部转让价款的**%(包含已支付款项);对于标的股权资产,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本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