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09-25 00:00:00
| [*]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资格后审)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 *.*.*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通风等。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工期要求:**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玖仟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账户号:***********************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银行担保的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应体现验证真伪的相关信息(无需任何授权)。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时**分。 *.*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 标 人 需 登 录 徐 州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入围、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监督电话:***************.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 联系人:刘旭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号楼 联系人:毛绿珍 电 话:*************/***********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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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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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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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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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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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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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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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资格后审)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 *.*.*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通风等。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工期要求:**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玖仟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账户号:***********************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银行担保的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应体现验证真伪的相关信息(无需任何授权)。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时**分。 *.*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 标 人 需 登 录 徐 州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入围、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监督电话:***************.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庆安镇陈圩村 联系人:刘旭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号楼 联系人:毛绿珍 电 话:*************/***********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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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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