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2025-09-25 00:00:00
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三期工程招标代理选取招标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日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甘财采〔****〕**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三期工程招标代理选取”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金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建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建兰润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三期工程招标代理选取
四、招标内容:
完成对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三期工程招标代理事项( 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编制招标文件;*、编写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答疑;*、开标;*、组织评标;*、协助办理中标通知书;*、招标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移交招标相关资料;*、为招标人提供的未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企业中标金额的*.*%(注:阳光采购平台不支持“%”形式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只需填写对应数字即可,例如:“*.*%”填写“*.*”)。
六、竞价方式
*、低价评标法;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报价方式为一轮(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及上传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的格式上传。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公告、竞价结束时间一致):****年**月**日**:**至****年**月**日**:**;
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信息*首页****://***.********.***.**/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九、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
联系人:蔺森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