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9-25 00:00:0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屏幕租赁服务(浙江商业集团)询比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屏幕租赁服务(浙江商业集团)询比采购项目(第*次采购)第*号澄清函
致采购文件持有者:
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第**项规定,采购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屏幕租赁服务(浙江商业集团)询比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澄清函(共*页),该澄清函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澄清函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供应商下载。
一、对采购文件澄清如下:
问题*: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关于武林厅和钱塘厅的音响设备和灯光设备,该设备使用次数较低,特别是灯光设备只有*次。请确认设备是否需要长期固定安装在酒店内?
回复*:音响设备需要长期固定安装在酒店内,灯光设备不需要长期固定安装在酒店内。
问题*: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表》的***设备参考规格******;**平米******;与《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屏幕*米长*米高******;描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报价表》中***设备均为******;***固定屏**.*******;,与《第五章采购需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表》的***设备参考规格******;**平米******;与《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屏幕*米长*米高******;描述不一致,以*米长*米高为准,共计******;**平米******;,《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平米******;作同步修改;《报价表》中***设备均为******;***固定屏**.*******;,全文不一致之处以报价表为准。详见附件*:《报价表》。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