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高铁站南广场西侧落客平台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5-09-25
陕西/汉中 中标结果
汉中高铁站南广场西侧落客平台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陕西/汉中-2025-09-25 00:00:00

项目名称

汉中高铁站南广场西侧落客平台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

汉中高铁站南广场西侧落客平台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石女士

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建安工程费

折扣率(%)

设计费金额(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工期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市城乡规划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元

李敏 陕************

***日历天

北方国源实业有限公司、中潮博雅设计有限公司

**.**%

******.**元

杨涛 陕************

***日历天

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启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元

陈德记 陕************

***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和谐春天***号楼三楼(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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