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2025-09-25 00:00:00
市坪乡河渡村二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市坪乡河渡村二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我公司受正安县市坪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即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市坪乡河渡村二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即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
项目名称:市坪乡河渡村二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新建文体广场***平方米、篮球框架及健身设施一套。
工期:**日历天
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公告发布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年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出具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②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查询供应商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查询供应商截图,查询时间应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截图清晰完整。
(二)特殊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行业分类标准为:建筑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执行;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报价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 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周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思乐为置地广场建设项目一期*栋*单元****号
*、发售单位:贵州屹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元/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年** 月** 日上午**:**时
地 点:贵州屹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思乐为置地广场建设项目一期*栋*单元****号)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年**月**日上午**:**时
地 点:贵州屹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思乐为置地广场建设项目一期*栋*单元****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正安县市坪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鸿星
联系电话:***********
地址:正安县市坪苗族仡佬族乡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屹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兴霞、张释心、肖玉倩
联系电话:***********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思乐为置地广场建设项目一期*栋*单元****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