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杨渡排涝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25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来安县杨渡排涝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2025-09-25 00:00:00

来安县杨渡排涝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来安县杨渡排涝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县杨渡排涝站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水利局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双创产业园*座*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万城国际*号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曹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相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壹仟叁佰贰拾贰万壹仟捌佰捌拾伍元陆角捌分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梁莹莹

技术负责人:张明明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

技术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铜陵明川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壹仟叁佰贰拾壹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壹角贰分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朱海霞

技术负责人:李金爱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

技术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君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壹仟叁佰贰拾万零伍仟捌佰叁拾叁元伍角壹分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孙佳佳

技术负责人:范静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

技术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年版)收费标准收费。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元 ;专家评审费*****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万城国际*号楼****室,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