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09-25 00:00:00
关于自热食品项目采购意向公告意向公开(*************(*)***)(第*包)
关于自热食品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自热食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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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 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 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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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自热食品项目 |
内容:采购内容:自热食品、常温集体食品、口粮等储备类食品。生产及供货期**天,地点位于河北石家庄正定。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补充储备物资,保障单位人员日常使用。 需满足的要求: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具备良好的独立服务履约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确保货源来自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
符合军队人员使用,成熟的军供产品,具备易储存、方便运输、适用于各种环境食用。口味多样、具备快餐化特点,具备科学的能量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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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证明材料。(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联系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