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09-25 00:00:00
质疑人:桂林市新晟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事处屏风村黄莺岩村第四组***号
法定代表人:申文俊
委托代理人:申鹏
邮编:******
贵公司通过现场方式递交的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老年公寓怡养楼改造提升工程(家具采购)(***********************)”的质疑函,我中心于****年*月**日**时**分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现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中标公司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所投浴霸不具有**认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销售,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事实依据*:经查询国家认监委网站(***.****.***.**),中标公司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所投广西奎楚家电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浴霸(型号***)不具备**认证。
事实依据*: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规定,浴霸属于认证小类室内加热器(****)。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中标公司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所投广西奎楚家电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浴霸(型号***)不得销售。
法律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取消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资格;
*.本项目有效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
(一)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投标销售的浴霸产品,均来自有资质的制造商且符合***认证要求,供货给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广西奎楚家具销售有限公司是制造商授权的合法销售主体,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广西奎楚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合法进货此产品,并有权销售其提供给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浴霸产品。
(二)广西杰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浴霸生产商广西奎楚家具销售有限公司,是制造商授权的合法销售主体,其提供的浴霸(型号***)具备***认证,并可以销售。
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相应请求不予支持。
四、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处理如下: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如对本答复不满意,贵公司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