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花木之窗农村融合发展示范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概念规划及北区详细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09-25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婺城区花木之窗农村融合发展示范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概念规划及北区详细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2025-09-25 00:00:0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婺城区花木之窗农村融合发展示范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概念规划及北区详细规划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其他。

三、招标项目概况:婺城区花木之窗农村融合发展示范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位于婺城区东北部,毗邻金东区,北临金华山,南至二环北路,东至金盆街,西临龙山公墓,总规划范围***.**公顷,是浙江省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和浙江省林业共同富裕试点的重要承载区,本次招标内容为实施项目的概念发展规划和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村庄规划)

规划内容*、概念发展规划:对工作目标与项目诉求建立技术框架,形成模块化的工作内容分解,从“现状评估——目标定位——发展策略——规划布局——行动建议”逐步理顺产业发展方向和用地规划方案,形成行动计划,实现片区发展整体统筹和分项指引;*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村庄规划):落实概念规划的规划意图,根据最新土地政策选择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地块管控指引、基础设施布局、环境保护论证等内容,形成地块图则,有效指引地块出让,保障项目实施建设;

服务期限要求:***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规划初稿,初稿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规划阶段稿,阶段稿通过后**天内完成规划终稿】;

序号

标段内容

主要技术与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备注

婺城区花木之窗农村融合发展示范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概念规划及北区详细规划项目

概念发展规划、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村庄规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 **时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时后至********日下午**:**止(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四)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 ***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

八、开标时间:****** *** **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

*、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第三方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后查询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金华市婺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受理部门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立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质疑联系人:徐诗奕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号第六层

业务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金华市婺城农业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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