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5
四川/德阳 质疑投诉
中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09-25 00:00:00
中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中江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江县****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智能化病虫监测站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三段***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中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中江县农业农村局中江县****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智能化病虫监测站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标的名称错误、没有细分,标的名称错误导致采购需求不明确或影响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设备数量,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采购人设置的技术要求,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投诉事项*: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确定采购需求不明确没有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回复提出的投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中江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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