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谢家集区杨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补遗】答疑变更
2025-09-25
安徽/淮南 变更澄清
2025年谢家集区杨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补遗】答疑变更
安徽/淮南-2025-09-25 00:00:00
****年谢家集区杨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年谢家集区杨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定于****年**月**日*:**开标。 现发布澄清说明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格式及条款中第六节合同附件格式:“(*)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逾期视为认可工程量清单(除工程量以外)的全部内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任何工程量清单(除工程量以外)的错误均视为投标人主动优惠,合同价不做调整。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签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否则若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删除其中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条款修改为“(*)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逾期视为认可工程量清单(除工程量以外)的全部内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任何工程量清单(除工程量以外)的错误均视为投标人主动优惠,合同价不做调整。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签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否则若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此修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此澄清说明为准。开标时间、场地及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Ⅰ:淮南市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达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Ⅱ:淮南市杨公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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