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80号),2025-09-25
2025-09-25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80号),2025-09-25
河北/唐山-2025-09-25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年警用装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丰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号四至九层(部位:***房)(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嘉润庄园*座*单元*层
被投诉人: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
相关供应商:杭州猎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接到英冠天地城*幢****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包”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杭州猎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暴公司)。****年*月**日,丰弘公司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及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丰弘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月*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猎暴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不具备项目履约能力。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无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河北/唐山-2025-09-25 00:00:00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年警用装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丰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号四至九层(部位:***房)(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嘉润庄园*座*单元*层
被投诉人: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
相关供应商:杭州猎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接到英冠天地城*幢****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包”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杭州猎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暴公司)。****年*月**日,丰弘公司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及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丰弘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月*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猎暴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不具备项目履约能力。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无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