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公告瓮府行复〔2025〕76号
2025-09-24
贵州/黔南州 质疑投诉
瓮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公告瓮府行复〔2025〕76号
贵州/黔南州-2025-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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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公告瓮府行复〔****〕**号
李传群:
本机关受理的申请人张德会与被申请人瓮安县自然资源局、第三人李传群林业行政登记纠纷一案,在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作出瓮府行复〔****〕**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决定本行政复议案件终止。****年*月**日、**日,本机关通过中国邮政***两次向你的居住地址邮寄该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单号*************、*************),你均拒收邮件并被退回至本机关。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前往瓮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地址:贵州省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行政复议和应诉科,联系电话:****-*******)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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