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5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9-25 00:00:00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智慧教室多媒体课堂演播系统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华弘龙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地址:成都市武成大街***号金山大厦

被投诉人: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年智慧教室多媒体课堂演播系统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智慧黑板中标供应商询星公司投标品牌广州市兴视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品牌简称:**********,型号:*********,存在冒用、套用单个产品型号具有多个不同编号的**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智慧黑板中标供应商询星公司所投产品涉及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虚拟人交互系统中标供应商询星公司投标产品涉及虚假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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