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9-25 00:00:00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宁乡市北斗地灾监测系统后续运维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宁乡市北斗地灾监测系统后续运维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宁乡市北斗地灾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于****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湖南北斗微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至****年止一直为该项目提供运维服务,在数据安全性和连续性方面具有唯一性。
(一)数据安全性要求:原建设单位保障数据唯一连续性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监测数据(包括隐患点位置数据、位移变化数据、历史预警记录等)属于敏感数据,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核心信息,需严格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与连续性。原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阶段即建立了专属的数据存储与加密体系,且已形成完整的历史数据档案(自项目投用以来的所有监测数据)。
若更换运维服务商,需将核心数据转移至第三方平台,可能面临数据泄露风险、数据完整性破坏(如数据格式不兼容导致部分历史数据丢失)、数据连续性中断(如第三方系统与原系统数据对接出现断层)。此类敏感数据的运维需确保 “数据不中断、安全有保障”,而原建设单位是唯一能够在不转移数据、不改变现有安全体系的前提下,实现数据持续运维的服务商。
(二)服务连续性要求:原建设单位保障运维无缝衔接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具有 “** 小时不间断” 的特点,运维服务需实现 “零间断” 衔接,避免因运维交接导致监测中断。原建设单位自项目投用以来,已组建专属的运维团队(熟悉项目所有隐患点位置、设备分布、历史故障记录),建立了成熟的运维响应机制(如应急处置流程、备件储备库),且已与采购单位形成稳定的沟通协作模式,能够快速响应运维需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 论证时间 | ****年*月**日 | ||
| 论证地点 |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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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孙为民 | 宁乡市水利局 | 高级 | |
| 邓建华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 副高 | |
| 孙建勇 | 宁乡市公安局 | 中级 | |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南路***号
联系 人:刘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城社区新城大市场*区*栋***号*楼
联系 人:王景、贺喜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宁乡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宁乡市财政局***
联系 人:石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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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 年* 月** 日
-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宁乡市北斗地灾监测系统后续运维维护...**********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