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2025-09-25 00:00:00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废油罐二次销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废油罐二次销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对下述项目进行销售,邀请合格购买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新乡机务段废油罐二次销售
*.项目编号:**************
*.具体物资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有良好信誉,其提供的服务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
*.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与采购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
*.供应商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评估报告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格,内容涵盖本次销售竞卖物资。
**.须提供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须提供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急预案。如非本企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附与雇佣单位的道路运输协议。
三、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资质后审方式。
四、销售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国铁采购平台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报废物资处置专区”完成项目报名,并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段北大门老机关楼三楼)进行报名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
*.销售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每包件标书费***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的缴纳以投标单位名义公对公向以下账号进行转账,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开户账号:**** **** ****
用途或备注:新乡机务段***项目(必须加注)
*.投标单位需要开具销售文件费用发票的,请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新乡机务段标书费开具发票信息填报表》(详见附件)。
*.获取销售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交缴费转帐凭证复印件;
*.*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新乡机务段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提交纸质版的“新乡机务段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请携带*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销售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号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段北大门老机关楼三楼)。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销售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购买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投标人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
*.中标(成交)人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对违反相关约定的企业按合同进行追责。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
邮编:******,联系人:许工
电话/传真:************
技术咨询:贾工************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