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2025-09-25 00:00:00
内容
| 项目名称 | 一套养鸡场彩钢房公开处置(凉城县天成乡帽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资产概况 |
标的资产为保温板结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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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金盛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所 | ||||||||||||||||||||||||||||||||||||||
| 转让底价(元) |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凉城县天成乡帽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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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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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凉城县天成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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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可移动养鸡场彩钢房。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使用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状况、数量、品质等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披露的标的的描述、照片等仅作参考,不作为交接依据。各标的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数量不够、标的与图片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 *、标的资产状况以实地勘验为准,意向受让方须亲自进行实地勘验。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勘验时与转让方明确标的的范围,并拍照、录像、录音、书面留存勘验记录。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享有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村集体并按照本公告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村集体在挂牌截止日前将欲行使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清单转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优先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优先权人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优先权人在竞价期内未竞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袁海龙 :*********** 。 *、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相关发票。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及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标的交接、拆除、清运、清理场地等工作。清运时拆除、装卸、运输、清理现场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因上述行为导致的人身、财产受损等风险和责任。 *、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接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转运、清场,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施工单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及安全作业资格证书等,不得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损坏邻近建构筑物及其他设备、设施,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依规处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需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转受让双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并提交中心一份。中心在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并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标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凉城县 标的勘验联系人:袁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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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无以上违约行为,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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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不足***元按***元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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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马女士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产权交易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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