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25-09-23 00:00:00
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金城江区第九小学等*所学校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号)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金城江区第九小学等*所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河财教〔****〕**号)的精神,同意金城江区第九小学等*所学校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金城江区第九小学等*所学校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四、项目代码: ************************。
五、项目建设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城区、东江镇。
六、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拟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九小学新建护坡,建筑面积****立方米;新建挡土墙,建筑面积****立方米,概算投资***万元;
*.拟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挡土墙,建筑面积***立方米,概算投资**万元;
*.拟为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永康逸夫中心小学新建活动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概算投资***万元。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中央资金且已全部到账。
八、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项目前期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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