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24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铜鼓镇刘骥村等土地综合整治(低效园林地开发)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荣昌区铜鼓镇刘骥村等土地综合整治(低效园林地开发)项目”项目答疑补遗通知(一)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年度和最新****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近期双业开具的投标保函没有履行见索即付已经被有些项目的明确不接受双业的投标保函了。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重庆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回*: 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为准。 问*:我司与另一家子公司同属与集团公司,且我司与另一家子公司存在股权关系,股权比列为*.*%,能否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会不会否决投标,且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重庆的投标保函要求的格式是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格式,独立格式的投标保函就是受益方只要发起索赔,无需任何理由,保函开立方就必须在保函约定的工作日内进行赔付,如果不进行赔付的话,那这个保函开立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就值得怀疑,也许自己公司已经烂掉根本没有赔付能力,根本不能满足招标文的条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不能满足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开出的纸质保函还是有效的吗? 据企查查等企业征信系统公开信息查询证明,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及自身风险的因为开出的保函索赔不进行赔付已经至少有*笔,具体如下:案件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与重庆顺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号:(****)渝****民初****号;*、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简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案号(****)渝****民初****号。 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涉及关联风险的金额高达****多万元,股东阳家洪涉案金额****.**万元,吴长清涉案金额***.**万元,据此可见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无实际赔付能力。且该司在重庆市金融监管系统评级为*级,即重庆市最低等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或风险。 以上案件只是公开的部分案例,还有没有公开的信息呢,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格式根本无法实现,以上证据显示证明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根本无能力做第三方担保,请受益人业主方、投标供应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相关金融监管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清理出像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公司这种根本没有赔付能力,根本不能满足招标文的条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不能满足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滥竽充数的,导致财政资金无法得到安全保障。 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资质要求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什么要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答*:详见补遗。 问*:我司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年、****年、****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二、补遗部分: *、招标文件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调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招标文件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行政主管部门”。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亿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



